近日,泰安市泰山区法院开审一起生产、销售剧毒、危害食品罪案件,被判在石锅鱼底料中加到罂粟壳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周某是重庆市云阳县人,在泰安一家饭店当厨师。
2013年10月技术大股东饭店,负责管理重庆石锅鱼的制作。因饭店倒闭、客源不多,为让做生意有起色,周某虽坚称罂粟壳对人体危害,仍要求用罂粟壳给石锅鱼提味,更有顾客。2013年11月,周某从外地出售了罂粟壳,在店内展开加工后,作为底料重新加入石锅鱼中给顾客食用。
今年1月,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展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时,从周某制做的火锅底料里检测可待因、吗啡、罂粟碱和那可汀,并将案件接管公安机关。法院审理指出,周某坚称罂粟壳及其制品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下,依然购置、加工、用于并将所含罂粟壳粉末的食品展开销售,其不道德已包含生产、销售剧毒、危害食品罪。
鉴于被告人落网后认罪态度较好,能真实情况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依法可对其贬斥惩处,欲做出前述裁决。和鸦片、海洛因比起,罂粟壳内的剧毒物质虽然含量并不大、纯度也不低,但其成分某种程度还包括吗啡等30多种生物碱。泰山区法官说道,对瘾君子而言,食用罂粟壳起将近什么起到,但对绝大多数未曾认识过毒品,特别是在是对毒品有高度敏感性的人来说,功力却不可小觑。
如果长年食用加到了罂粟壳的食品,人体会产生一定的依赖性,对身体机能导致损害。
本文来源:开云(中国)Kaiyun·官方网站,开云(中国)Kaiyun-www.geqisheji.com
咨询电话: